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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台灣農地工廠的困境與轉機

您是否經營著一間位於農地上的工廠,長期面臨著無法合法登記的困擾?或是擔心隨時可能面臨斷水斷電的風險?如果您有這些煩惱,那麼了解「納管工廠」制度將是您邁向合法化經營的重要起點。

台灣在民國70、80年代經濟起飛時期,許多家庭以「客廳即工廠」的模式開啟了製造業的黃金年代。這些工廠雖然為台灣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卻因土地使用分區、建築法規等問題,始終無法取得合法工廠登記,成為所謂的「未登記工廠」或「違章工廠」。

為了解決這個長期困擾產業界的問題,政府在2019年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推出「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政策,讓符合條件的未登記工廠有機會透過申請納管工廠,逐步走向合法化。本文將為您詳細說明什麼是納管工廠、如何申請,以及申請後可享有哪些權益。

一、納管工廠的定義與由來

1.1 什麼是納管工廠?

納管工廠,簡單來說,就是將原本未登記的工廠納入政府管理系統的第一個步驟。當您的工廠符合特定條件並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後,政府會將您的工廠「納入管理」,讓您可以暫時免於土地使用、建築法規等相關處罰,並且有機會逐步改善工廠環境,最終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申請納管工廠並不等於「就地合法」。這只是合法化過程的第一步,業者後續還需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實質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終才能達成完全合法化的目標。

1.2 納管制度的歷史背景

台灣的未登記工廠問題由來已久。政府在民國89年(2000年)首次制定《工廠管理輔導法》,希望透過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方式,讓違章工廠有機會合法化。然而,由於申請門檻高、改善期限短,加上缺乏配套措施,許多工廠業者選擇觀望,導致未登記工廠數量不減反增。

有鑑於此,政府在民國108年(2019年)7月24日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並於109年(2020年)3月20日正式施行。這次修法最大的改變就是推出「納管工廠」制度,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策略,給予業者明確的改善時程與目標。

1.3 納管政策的核心精神

納管政策的設計理念包含以下幾個重點:

  • 全面掌握:透過納管機制,政府可以完整掌握全國未登記工廠的數量、位置、產業類別等資訊。

  • 分階段輔導:給予業者充足的時間進行改善,從納管、改善計畫、實質改善到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長可達20年。

  • 環保優先:要求工廠必須符合環保法規,安裝污染防治設備,並設置太陽能光電屋頂。

  • 區分管理:針對低污染工廠輔導合法化,非低污染工廠則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

二、為什麼需要申請納管?

2.1 未納管工廠面臨的風險

如果您經營的是105年5月19日前就已存在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但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納管工廠,將會面臨以下嚴重後果:

  1. 斷水斷電:政府將依法停止供應水電,工廠無法正常運作。

  2. 依法開罰:依據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裁罰。

  3. 強制拆除:主管機關可依法強制拆除違章建築。

  4. 無法貸款:銀行不願意承作未登記工廠的貸款業務,影響企業資金調度。

  5. 喪失商機:許多大型企業或政府採購案要求供應商必須是合法登記工廠。

2.2 納管後的保護傘

一旦完成納管工廠申請,您的工廠將獲得以下保障:

  • 暫免處罰:在納管期間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前,不適用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罰則。

  • 合法供水供電:可以向台灣自來水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申請供水供電,不再擔心斷水斷電問題。

  • 改善緩衝期:獲得充足的時間進行工廠改善,不必擔心突然被要求拆除。

  • 政府輔導資源:可以申請政府提供的各項輔導補助,包括低碳轉型、智慧化升級等計畫。

2.3 對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除了避免上述風險,申請納管對企業長期發展還有以下好處:

  • 提升企業形象:合法化經營可以增加客戶信任度,有助於開拓新市場。

  • 申請外籍移工:勞動部開放6,000個外籍移工名額給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業者。

  • 稅務優惠: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房屋稅減半優惠。

  • 財產保值:對於自有廠房的業者,合法化可提升不動產價值。若需要透過廠房仲介進行買賣或租賃,合法登記的工廠會更有市場競爭力。

  • 企業傳承:讓下一代可以合法繼承經營,不必擔心法律風險。

三、納管工廠的申請資格與條件

3.1 基本資格要件

並非所有未登記工廠都可以申請納管工廠。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項目條件說明既有事實必須在105年5月19日以前就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且申請時仍持續經營中產業類別屬於低污染產業(參考109年3月20日經濟部公告「低污染認定基準」,採負面表列51+2項)工廠規模達到應辦工廠登記規模:
- 產業類別17、18、19類及有設廠標準工廠:作業廠房50平方公尺以上或動力及電熱合計達2.25瓩以上
- 其他產業類別:作業廠房150平方公尺以上或動力及電熱合計達75瓩以上設廠地點非位於經濟部或縣市政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如環境敏感地區、農產業群聚地區等)產品合法性產品非依法令禁止製造者

3.2 低污染產業的定義

關於「低污染」的認定,經濟部採取負面表列方式。也就是說,只要您的工廠不屬於以下51+2項非低污染行業別或製程,就符合低污染的條件:

  • 化學材料製造業(如石化原料、化學肥料、農藥等)

  •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 金屬冶煉業

  • 電鍍、酸洗、染整等特定製程

  • 皮革、毛皮整製業

  • 紙漿、造紙及紙製品製造業中的紙漿製造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高污染行業或製程

詳細的51+2項非低污染行業別清單,可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查詢。

3.3 不得申請納管的情況

以下幾種情況,即使符合其他條件,也無法申請納管工廠

  1. 產品依法令禁止製造:例如製造槍砲彈藥、毒品等違禁品。

  2. 位於不宜設立工廠地區:如國家公園、水源保護區、環境敏感地區等。

  3. 新增違建:105年5月20日以後新建的工廠,不得申請納管,將直接面臨拆除。

  4. 非屬製造業:汽車修理廠、倉庫、停車場、買賣業等非製造業不能申請納管。

3.4 申請期限(重要!)

根據法令規定,納管工廠的申請期限為修法施行之日(109年3月20日)起2年內,也就是必須在111年3月19日前完成申請。

重要提醒:如果您閱讀本文時已超過111年3月19日,代表納管申請期限已經截止。未在期限內申請的工廠,將無法再申請納管,必須面臨斷水斷電及相關處罰。不過,如果您是在申請期限前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仍可在修法後2年內(即111年3月19日前)申請轉換為「特定工廠登記」。

四、納管工廠的申請流程

4.1 申請流程總覽

申請納管工廠的流程相對簡單,主要步驟如下:

  1. 確認資格:檢視工廠是否符合上述申請條件。

  2. 準備文件:備齊所需的各項證明文件(詳見下一節)。

  3. 繳交費用:繳納納管輔導金及登記費。

  4. 提出申請:向工廠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5. 文件審查:主管機關進行書面審查,如有缺漏需在期限內補正。

  6. 核准納管:審查通過後,工廠正式納入管理,取得納管證明。

4.2 向哪個單位申請?

申請納管工廠必須向工廠所在地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即使您的公司登記地址在其他縣市,仍應以工廠實際所在地為準。

各縣市受理單位通常為:

  • 經濟發展局(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

  • 建設處或工務處(部分縣市)

建議申請前先至各縣市政府網站查詢「特定工廠登記專區」,或直接致電詢問承辦單位。

4.3 可以自己申辦嗎?

可以。納管工廠的申請可以由業者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專業代辦協助。

各縣市政府通常會在官網提供「懶人包」、「申請範本」等資料,供業者參考。如果您對申請流程不熟悉,或是擔心文件準備不齊全,也可以尋求以下協助:

  • 政府推動員:部分縣市設有「特定工廠登記推動員」,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 專業代辦:委託具備經驗的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協助辦理。選擇代辦時,務必貨比三家,並確認收費標準。

  • 產業公會:加入相關產業公會,可獲得同業經驗分享與協助。

4.4 申請後多久會核准?

根據各縣市實務經驗,從提出申請到核准納管,通常需要1至3個月不等,視文件齊全度及主管機關審查進度而定。如果文件有缺漏,主管機關會通知補正,補正期限通常為6個月

4.5 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如果申請納管工廠被駁回,可能有以下原因:

  • 不符合申請資格(如非低污染產業、位於不宜設立工廠地區等)

  • 無法提供105年5月19日前既有事實的證明文件

  • 文件不齊全且未在期限內補正

如果被駁回,業者可以:

  1. 依照駁回理由補充資料後重新申請(如在申請期限內)

  2. 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

  3. 評估是否選擇遷廠至合法工業區

五、申請納管所需文件

5.1 必備文件清單

申請納管工廠需要準備以下文件(各縣市可能略有差異,以當地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序號文件名稱說明1納管申請書使用主管機關提供的制式格式,需加蓋公司大小章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抄本3工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如為華僑或外國人,需檢附在台設定居所證明文件4土地相關文件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或第三類)、地籍圖謄本,並標示出廠地與建築物位置5工廠現場照片最近3個月內拍攝,需包含廠房外觀、生產設備、產品等6既有建物證明105年5月19日以前的航照圖(可向農林航空測量所申請)7從事製造加工證明以下擇一提供(須為105年5月19日以前,地址需與工廠相符):
(1) 台電用電證明(裝置電力、需量電力或表燈營業用)
(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損益及稅額計算表)8非位於不宜設立工廠地區證明(1) 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結果
(2) 經濟部農產業群聚地區查詢結果9土地或建物使用同意書若非自有,需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10其他文件依主管機關要求提供,如環保自我檢核表、消防水源檢核表等

5.2 文件準備注意事項

準備納管工廠申請文件時,請注意以下細節:

  • 影本註記:所有影本均需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工廠及負責人印章。

  • 紙張規格:所有文件以A4尺寸為原則。

  • 份數要求:納管階段申請文件為1式1份。

  • 地址一致性:各項證明文件的工廠地址應盡量一致。若農地工廠無門牌,可用地號或GPS座標標示。

  • 補正期限:既有建物及製造加工證明文件,可在申請後6個月內補正。

5.3 重要證明文件取得方式

以下是幾項重要文件的取得管道:

  • 105年5月19日航照圖:向「農林航空測量所」申請,電話(02)2333-2600,需付費。

  • 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可至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或使用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

  • 台電用電證明:向台灣電力公司申請歷史用電資料。

  • 環境敏感地區查詢:至「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免費查詢。

  • 農產業群聚地區查詢: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查詢。

六、納管工廠的費用說明

6.1 納管輔導金

申請納管工廠時,需要繳交「納管輔導金」。此費用依照工廠廠地面積計算,採級距收費:

廠地面積應繳金額300平方公尺以內新台幣2萬元超過300平方公尺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加計5,000元
(不足100平方公尺,以100平方公尺計算)最高上限新台幣10萬元

舉例說明:

  • 廠地面積250平方公尺:繳納2萬元

  • 廠地面積450平方公尺:繳納2萬 + 5,000元 × 2 = 3萬元

  • 廠地面積2,000平方公尺:繳納10萬元(已達上限)

6.2 年度繳納規定

重要:納管輔導金不是一次性費用,而是每年都要繳交,直到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止。

也就是說,從您申請納管工廠核准的那一年開始,每年都要繳納相同金額的納管輔導金。如果遲未繳交,主管機關將駁回納管申請或廢止工廠改善計畫的核定。

6.3 費用用途

納管輔導金的用途,法令有明確規定,必須專款專用於:

  • 未登記工廠的管理與輔導

  • 工廠周邊公共設施改善

  • 廢(污)水處理及排放機制改善(優先)

  • 空氣污染改善(優先)

各縣市政府通常會成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專門管理這些費用。

6.4 是否可以退費?

在特定情況下,已繳納的納管輔導金可以申請退費:

  • 可退費情況:

    • 經查證工廠位於經濟部或縣市政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

  • 不予退費情況:

    • 逾期未補正文件

    • 經查證非屬工廠

    • 逾期未提出改善計畫

    • 其他因業者自身因素導致無法通過審查

6.5 其他相關費用

除了納管輔導金,申請過程中可能還有以下費用:

  • 文件申請費:航照圖、土地謄本等文件申請費用(約數千元)

  • 測量簽證費:建築物配置圖需由建築師或技師簽證(視案件規模,約數千至數萬元)

  • 環保文件申請費:如排放許可證、環保設備設置等

  • 代辦服務費:如委託專業代辦,費用依業者收費標準(建議多比較)

七、納管後的權益與義務

7.1 取得納管後的權益

成功申請納管工廠後,您可以享有以下權益:

  • 免於裁罰:在納管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期間,不適用區域計畫法第21條、國土計畫法第38條、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及建築法第86條第1款、第91條第1項第1款等裁罰規定。

  • 合法供水供電:建築物可准予接水、接電及使用,不受建築法第73條第1項規定限制。

  • 改善緩衝期:有充足時間進行工廠改善,不會被立即拆除或斷水斷電。

  • 申請政府補助:可申請各項輔導補助,如低碳轉型、智慧化升級等計畫。

7.2 納管後的義務

取得納管工廠資格後,業者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 按時繳納輔導金:每年按時繳交納管輔導金,逾期未繳將被廢止納管。

  2. 提出改善計畫:必須在修法施行後3年內(即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3. 接受檢查:主管機關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查核,業者應配合檢查。

  4. 維持低污染:不得擅自變更為非低污染產業或增加污染製程。

  5. 誠實申報:如工廠有任何變更(如擴建、變更產品等),應主動向主管機關報備。

7.3 納管不等於就地合法

重要觀念:申請納管工廠只是合法化的第一步,並不代表工廠已經「就地合法」。

納管後,業者還需要:

  1. 在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2. 獲得改善計畫核准後,在2年內完成實質改善

  3. 改善完成後,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4.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10年內,提出「用地計畫」

  5. 最終在2040年前,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取得完全合法的工廠登記

整個過程最長可達20年,需要業者持續投入資金與心力進行改善。

7.4 未按期提出改善計畫的後果

如果業者在112年3月19日前未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或提出後未獲核准,將面臨:

  • 喪失納管資格

  • 斷水斷電

  • 依法裁罰及拆除

因此,取得納管只是起點,後續的改善工作才是關鍵。

八、從納管到特定工廠登記的完整路徑

8.1 合法化完整流程圖

未登記工廠要達成完全合法化,需要經過以下七個階段:

階段名稱期限主要工作第一階段申請納管109/3/20 - 111/3/19向縣市政府申請納管,繳納輔導金第二階段提出改善計畫112/3/19前提交工廠改善計畫書,經審查核准第三階段完成實質改善核准後2年內
(可申請展延至119/3/19)依改善計畫執行,包含建築、環保、消防、水保等改善工程第四階段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改善完成後向縣市政府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取得登記證(有效期20年)第五階段提出用地計畫取得特登後10年內提出用地計畫申請,規劃土地變更事宜第六階段申請土地變更129/3/19前將農業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第七階段申請工廠登記土地變更完成後取得正式工廠登記,完全合法化

8.2 各階段重點說明

8.2.1 工廠改善計畫階段

這是納管工廠後最關鍵的一步。改善計畫需由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協助規劃,內容包括:

  • 建築改善: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設備、逃生動線等

  • 環保改善:廢水處理設施、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廢棄物處理等

  • 水土保持:排水系統、水土保持設施等

  • 太陽能設置:屋頂需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水平投影面積不得少於屋頂50%)

8.2.2 特定工廠登記階段

完成改善工程後,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的好處:

  • 可申請外籍移工(6,000個名額)

  • 可申請房屋稅減半優惠

  • 可辦理增加電力容量或變更低污染產業

  • 有效期限20年,期間不受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處罰

8.2.3 用地計畫階段

特定工廠登記只是暫時性的合法化。要達成永久合法,必須將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這需要:

  •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10年內提出用地計畫

  • 用地計畫需經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審查

  • 土地變更需符合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相關規定

8.3 時間規劃建議

對於已申請納管工廠的業者,建議以下時間規劃:

  1. 立即行動:儘快委託專業技師或顧問公司進行工廠現況評估

  2. 112年3月前:完成改善計畫書撰寫並提送審查

  3. 核准後2年內:完成所有改善工程(如時間不夠可申請展延)

  4. 改善完成後:立即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5. 長期規劃:開始準備用地計畫相關資料,為土地變更做準備

九、常見問題解答

Q1:承租的廠房可以申請納管嗎?

A:可以。申請納管工廠的對象是工廠經營者(承租戶),而非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但需要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建議在申請前先與地主溝通,確保地主願意配合後續改善工程。

Q2:同一廠址有2家以上工廠如何申請?

A:應分別申請。每家工廠都需要個別提出納管申請、工廠改善計畫及特定工廠登記申請,並各自繳納相關費用。

Q3:納管後可以擴建廠房嗎?

A:原則上不可以。納管是針對「105年5月19日前既有」的建築物及廠地。如果擴建,新增部分將被視為新違建,不受納管保護。建議等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Q4:納管後可以變更負責人嗎?

A:如果是獨資工廠,不得變更負責人,否則視同新設工廠。如果是公司組織,可以變更公司負責人,但需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Q5:工廠改善需要花多少錢?

A:改善費用依工廠規模、現況及需改善項目而異,從數十萬到數百萬元不等。建議申請納管工廠前,先請專業技師評估改善成本,並確認自己是否有足夠資金進行改善。政府有提供部分補助,可多加利用。

Q6:不申請納管會怎樣?

A:未在期限內申請納管的工廠,將面臨:(1)斷水斷電 (2)依法裁罰 (3)強制拆除 (4)無法申請貸款 (5)喪失商機。而且,一旦錯過申請期限,就無法再申請納管。

Q7:已有臨時工廠登記,還需要申請納管嗎?

A:不需要。在修法前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工廠,可以直接在111年3月19日前申請轉換為「特定工廠登記」,不需要經過納管程序。

Q8: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就永久合法了嗎?

A:不是。特定工廠登記的有效期限是20年。在這20年內,必須完成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才算永久合法。如果20年後仍未完成土地變更,登記將失效。

Q9:改善計畫審查不通過怎麼辦?

A:主管機關會告知不通過的原因。業者需依照審查意見修正改善計畫,重新提送審查。如果多次審查仍不通過,可能需要考慮遷廠或關廠。

Q10:可以查詢哪些工廠已經申請納管嗎?

A:可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有公布「各縣市已申請納管工廠提交工廠改善計畫名單」,以及「屬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已申請及未申請納管名單」,供民眾查詢。

十、結語與建議

10.1 把握機會,積極面對

納管工廠制度是政府給予未登記工廠業者的一次難得機會。雖然從納管到完全合法化的過程漫長且需要投入大量資金,但相較於被拆除或斷水斷電的風險,這是一條相對可行的道路。

如果您的工廠符合申請條件,強烈建議:

  • 儘早評估工廠現況及改善成本

  • 在期限內完成納管申請

  • 積極規劃改善計畫

  • 尋求專業協助,提高申請成功率

10.2 選擇合適的廠房

對於正在考慮設廠或擴廠的業者,建議優先選擇位於合法工業區的廠房,避免日後面臨土地使用問題。如果需要尋找合適的廠房,可以透過專業的廠房仲介協助,他們對於土地使用分區、工廠登記等相關法規較為熟悉,可以提供更完整的建議。

10.3 三種發展路徑

對於未登記工廠業者,有三種可能的發展路徑:

  1. 合法化:申請納管工廠,逐步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終達成完全合法。適合有決心長期經營、且有資金進行改善的業者。

  2. 遷廠:將工廠遷移至合法工業區。適合資金充裕、希望一次解決問題的業者。

  3. 關廠:結束營業,將資源投入其他產業。適合產業已走下坡、或改善成本過高的業者。

無論選擇哪一條路,都建議儘早做出決定,不要抱持僥倖心態。因為政府已明確表示,未納管的工廠將依法處理,不會再有延長期限的機會。

10.4 善用政府資源

政府為了協助業者合法化,提供了許多輔導資源:

  • 各縣市經濟發展局設有諮詢窗口

  • 定期舉辦說明會及輔導課程

  • 提供改善計畫範本及懶人包

  • 補助低碳轉型、智慧化升級等計畫

建議業者多加利用這些資源,降低合法化過程的困難度。

10.5 最後提醒

申請納管工廠只是合法化的開始,後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業者需要:

  • 做好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 確保有足夠資金支應改善工程

  • 持續關注相關法令變動

  • 按時繳納輔導金及管理金

  • 配合主管機關的檢查及要求

合法化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終點是企業的永續經營與發展。希望本文能幫助您更了解納管工廠制度,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策。如有任何疑問,建議直接向工廠所在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洽詢,或尋求專業顧問協助。

祝您申請順利,企業永續發展!


本文資訊僅供參考,實際申請規定以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建議申請前先向主管機關確認最新規定。

參考資料: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登記辦法